•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2 18:20:02 股吧网页版
*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6-13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15 名,代表股份
104,745,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72,77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2 名,代表股份 31,966,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10.6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2,826,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950%;
反对 773,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3026%;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2,826,15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950%;

反对773,68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026%;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2,817,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694%;
反对 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2.3282%;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2,817,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694%;

反对782,28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282%;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