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6-5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借款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公司子公司对外借款暨提供担保的事项概述
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临时会议、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与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公司”)、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达川区政府”)、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协议,由达川区政府作为名义借款人向产业发展公司(实际出借人)申请,为达州中鑫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总额为 22,260 万元,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同时,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达州绵石以下属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之外的其他不动产)为达川区政府向产业发展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22,260 万元,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达川区政府与公司
作为名义借款人向产业发展公司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用于支持达州中鑫下属“中迪·花熙樾”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保交楼专项借款总额为 22,260 万元,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借款前两年内年利率为 2.8%,第三年年利率为 3.2%。同时,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以下属不动产、现有或将有的应收账款为保交楼专项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公司子公司达州绵石为本次保交楼专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的期限均为借款到期届满后三年。
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使用保交楼专项借款本金总额为 7,575.25万元。
经公司与各方协商一致,为确保保交楼专项借款顺利归还,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达州绵石拟与达州宜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达产业发展公司”)签订《中迪·花熙樾”项目借款协议》,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向宜达产业发展公司申请总额为 7,575.25 万元用于偿还前述保交楼专项借款。本次向宜达产业发展公司申请的借款期限为 15 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 7.5%。同时,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达州绵石将下属合计价值不低于借款总额两倍的不动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达州绵石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同时,达州中鑫与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达州区住建局”)、达州宜达产业发展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迪·花熙樾”项目销售回款资金监管协议书》,由宜达产业发展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达州城南支行”)设立中迪·花熙樾销售回款资金监管专户,保障借款本息安全回收,规范“中迪·花熙樾”项目销售回款的归集与使用,确保销售回款专项用于偿还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本息。
鉴于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借款、担保事项的前提下,由公司、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议案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本次借款、担保事项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前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达州宜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28 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庞权。
6、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南滨路二段 377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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