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的基础上,针对公司内控运行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三)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重大管理领域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内容。
1、组织架构
2025 年度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调整了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修订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正常运作,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议事规则、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也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更新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的管理能力。
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图:
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薪 提 审
总经理
酬 名 计
与 委 委
考 员 员
核 会 会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委
员 审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 证券法务中心 综合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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