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54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55 人。2025 年度业务收入 33,845.2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0,359.1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40.47 万元。
2025 年度为 22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初步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初审后第二次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及其他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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