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6-01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 删除
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
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凡涉及每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须由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 有关部门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项目负责人签
变化的; 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
(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 总监、总经理或公司其他有权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审
间超过一年的; 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应
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
现异常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内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并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新增 第三十五条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
解除职务等处分,造成公司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
名誉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增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股
东会应责成予以改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
任董事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
的,应当提请股东会罢免相关责任董事的职务,并
视情况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增 第三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应责成予以改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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