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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骋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骋路)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金骋路,男,1990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毕业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现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博导、副教授。入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人才),兼任浙江浙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智库专家、中国系统工程学会金融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理事等。2025 年 8 月至今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
事会 8 次,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7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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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骋路)

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第十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制度事项进行审议。

(三)勤勉独立、认真审慎履职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
行核查。2025 年 8 月,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报告期末现场工作满 5 天,主要包
括走访公司生产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2025 年 8 月 22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于<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前期工作重点进行充分了解,重点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必要性和监管重点,协助公司提出专业性建议,保证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推进。

2025 年 10 月 27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续签指标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2025 年 12 月 12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涉及的《关于与浙江锦链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包括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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