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8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
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协议履约风险。
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以及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2025 年 4 月 23 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
美谷”)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产业投资人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人天津信美通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投资协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
同)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5 年 4 月 25 日晚,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3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吉富启瑞天泽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燕园铭丰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厚沣信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
资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
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分别和前述 8 家重整投资人签署《奥
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相关关联担保债务,避免奥园美谷因清偿该等债务而受损失,以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预重整及重整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对《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与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九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第一条 重整投资方案
1.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投资方案中的受让标的股份数量、受让标的股份价格及受让价款调整为,乙方在本次投资中,受让标的股份数量为 435,930,312股,受让标的股份价格为 1.62 元/股,受让价款总计为 706,207,105.44 元。乙方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登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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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