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0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收
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4)鄂 06破申 48 号《民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5)鄂 06 破 17 号《决定书》,襄阳中院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公司管理人召集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
一)下午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街道办事处长虹路 17 号长虹会务服务中心九楼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类型和届次: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街道办事处长虹路 17 号长虹会务服务中心九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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