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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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12 号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7.64 亿元、-3.78 亿元。你公司因未决诉讼、违规担保事项确认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 39,587.96 万元,报告期新增预计负债 38,171.55
万元,主要原因为你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琼 96 民初 706 号)判决,就向关联方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物流”)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金额充分考虑了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已就申报的债权和利息及其他金额受领了
1,724,757,589.58 份普通信托份额。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上述预计负债计提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你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预计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由盈利6,349.64万元至9,524.46万元下调为亏损 35,044.54 万元至 52,566.81 万元,业绩修正主要原因为公司就向海航物流 146,400 万元借款提供的违规担保的全部金额的 30%部分计提预计负债 51,742.73 万元。你公司预计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实现净利润较修正后的预计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除上述计提预计负债因素外,其他导致业绩亏损扩大的因素及具体情况,你公司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计提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等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我部就你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的合规性等问题于2023
年 3 月 2 日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64
号),并要求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13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函 1》)显示,由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即海航物流)进行追偿,同时能否获得杭州云栖的补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不具备确认资产的条件,你公司就相关担保事项计提51,742.73 万元预计负债,同时,年审机构认为你公司计提
51,742.73 万元预计负债是充分合规的。请说明年报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金额调减至 38,171.55 万元的依据及合规性,《回函 1》披露日至年报披露日仅半个月的时间内相关事项及预计负债计提的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进一步说明变化的原因以及相关变化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说明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以前年度就相关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上述预计负债计提影响你公司报告期盈亏性质进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下简称《审计类第 1 号》)有关规定,如无明显相反证据,可能影响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等情形表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请年审机构说明预计负债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盈亏性质、风险警示指标等的具体影响,仅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列示、不具有广泛性的原因及合规性。
2.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众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9,985.30 万元,鉴于北京华汇单方通知解除 7 号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需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大连众城所拥有的租约权附带撤销权条件,存在影响大连众城有限合伙人大
连飞越权益的可能等,同时,由于你公司未能提供大连众城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导致年审机构无法实 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 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是否发生减值,亦无法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作出调 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同时,因你公司未能取得大连众 城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你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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