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3-06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违
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未能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9.8.2 条、第 9.8.4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开市
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没有取得原子企业大连众城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必要的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计量和列报,海航投资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并未能够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3、因公司联营单位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投一号”)对外借款事项触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第五条中第(二)条规定,导致该笔借款被动符合间接方式有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因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4)。
4、2023 年 4 月 26 日,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担保未整改完
毕,没有取得原子企业大连众城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必要的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计量和列报,海航投资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并未能够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 2022 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一、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㈠ 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的情
况,详细内容请见《2020 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有未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