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9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 海投 公告编号:2023-04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260,757,589.58 元(即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46,400 万元担保的利息及其他金额)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上市公司就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46,400 万元担保事宜,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作为原告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龙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第三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并已获法院正式立案。
6.上市公司因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的
情形,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一天,
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复牌后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因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 96 民初 706 号]民事判决书,基于新的事实和理由已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近日,公司收到[(2023)琼民终 256 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通知书》
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该案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在海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北附楼第一法庭开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就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物流”)提供 146,400 万元担保事宜(起始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公司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第三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并已获
法院正式立案。相关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
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上述案件立案后,龙江银行向海南省一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海南省一中院
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裁定驳回龙江银行的管辖权异议。龙江银行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再次就管辖权异议事项上诉至海南省高院。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收到海
南省高院送达的《案件书面审理通知书》[(2022)琼民辖终 28 号],通知书显示,海南省高院已就龙江银行提出管辖权异议事项立案受理,该案现在审理中。
相关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案件书面审理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根据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的由海南
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琼民辖终 28 号],海南省高院驳回龙江银行的上诉,维持原判。(裁定驳回龙江银行新兴支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即本案由海南省一中院管辖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
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由海南省一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
琼 96 民初 590 号]。龙江银行因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起诉。本次诉讼案件为龙江银行作为原告就 146,400 万元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起
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4)。根据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的由海南省一中院送
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琼 96 民初 590 号],因龙江银行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海南省一中院已裁定本案按龙江银行撤回起诉处理。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