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wOcean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 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已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
(作重组用途)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42)
网址:http://www.newoceanhk.com
公告
暂停买卖的季度更新
本公告乃由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第 13.1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16 日发出的公
告(「该等公告」)。除本文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业务营运最新情况及公布 2021 年经审核全年业绩
由于银行在 2020 年作出灾难性的信贷冻结,本集团现金流处于紧张状态。由 2021 年起,本集团逐步缩小营业规模,并专注于出租本集团在珠海的码头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以产生租赁收入。
在本集团于中国大陆的区域办事处总部职能搬迁,以及大量无法接受其工作地点搬迁
的香港管理层及会计部人员离职后,本集团在编制本集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之
全年业绩公布方面遇到困难。因 2022 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关系,香港政府及内地各区施加非常严峻之出入境限制,所以香港员工不能容易往内地总部工作,而且员工招聘流程也受到严重影响。截至本公告当日,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影响本集团
未能正常及有效地运作。基于本集团的现况,本集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
未经审核合并管理账仍然未能完成。因此,本公司未能:(i)按上市规则第 13.49(1)条的规定于 2022 年 3 月底或之前公布本集团经审核的全年业绩;及(ii)上市规则第13.49(3)条所订的未经审核管理账。当防疫措施及疫情引起的出入境限制放宽后,本集团会继续招聘更多专业人员去加强本集团财务报告团队,并致力于在可行之时公
布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全年的未经审计及审计财务业绩。
百慕达清盘呈请及香港清盘呈请更新
如该等公告所披露,百慕达清盘呈请及香港清盘呈请已分别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及
2022 年 7 月 27 日。
复牌指引
本公司正与法律顾问紧密合作,并采取适当步骤履行《复牌指引》。本公司仍致力尽最大努力在可行之时履行《复牌指引》,并在有关《复牌指引》有任何重大进展时,会适时向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
继续暂停买卖
在履行《复牌指引》之前,公司股票的交易将继续暂停买卖。
如果法院发出清盘令并任命公司临时清盘人,公司股票可能会暂停交易。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岑少雄
香港,2022 年 6 月 29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岑少雄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雄杰先生、黄耀鹏先生及蔡智徽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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