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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9:58:15 股吧网页版
海螺新材:《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加大审计结果的督办力度,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机构,是指公司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本办法所称下属公司,是指公司下属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级分公司、实际控制的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审计室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也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录用标准,以满足审计全覆盖的要求。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到诚信正直、客观公正、严守秘密。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抽调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除涉密事项外,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参与审计。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费用。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主要职责

1.审计室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公司审计五年全覆盖;

2.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报经批准后执行。在综合考虑公司风险、管理需要以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批准后执行;

3.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4.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对公司风险的评估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以及其它有关管理活动进行审计;

5.开展风险评估和专项审计。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管理要求的贯彻执行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对经营管理中关键环节、重要业务开展专项审计;

6.对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7.组织、协调和配合外部委托审计;

8.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报告;
9.对审计结果进行督办,开展风险防范培训等咨询服务,促进审计结果充分运用;

10.审核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监督制度的落实及转化情况;评估制度运行效果是否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监督制度的修订、更新;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要求办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主要权限

1.审计室作为内部审计机构有以下权限:

①定期向公司党委、董事会(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②必要时要求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预算和经营计划以及执行情况、会计报表、财务账套、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会议纪要、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计算机技术文档等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

③参加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管理需要的其他权利。

2.审计室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有以下审计权限:

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公司决策部署、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③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

④下属单位重要风险管控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⑤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安排的其他审计业务。

3.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有以下权限:

①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必要时予以复印(备份),各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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