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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47:22 股吧网页版
吉林敖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梁毕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期间曾任职的独立董事(已于 2025 年11 月 24 日离任),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以审查。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78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
硕士生导师,吉林省财务咨询专家、吉林省会计(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吉林省审计学会会长、吉林省公共绩效评价行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吉财绩效管理研
究中心主任、吉林省企业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长春百事可
乐有限公司材料会计;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长春税务学院攻读会计学
硕士研究生;200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在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系副
主任、系主任、副院长和院长(其间: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攻读东北农
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13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攻读吉林大
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教务处处长。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兼职相关规定,原则上仅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兼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不存在兼职过多影响履职的情形。

2.独立性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本人不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利益冲

突或其他情形,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影响。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部门要求,对自身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确认完全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能够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

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同时,

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

生。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梁毕明 5 2 3 0 0 否 2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无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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