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47:23 股吧网页版
吉林敖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德皓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3.业务信息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客
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德皓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
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经对德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信息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9 日,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皓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等内容汇报,对委员会关注事项及 2025 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预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经德皓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