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德皓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3.业务信息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客
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德皓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
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皓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经对德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信息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德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9 日,经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皓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等内容汇报,对委员会关注事项及 2025 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预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经德皓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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