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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2 15:08:02 股吧网页版
3补充法律意见书(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Taikang Financial Tower,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Chaoyang District,Beijing 100026,China
电话/Tel: (+86) (10) 65890699 传真/Fax: (+86) (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2026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声 明 ...... 6
第二部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 7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7
二、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8
三、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8
四、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0
五、 发行人的设立......11
六、 发行人的独立性......11
七、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1
八、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九、 发行人的业务...... 14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9
十一、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53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64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70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70
十五、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70
十六、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70
十七、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71
十八、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73
十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73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5
二十一、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75
二十二、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75
二十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75
二十四、 结论性意见...... 82
第三部分 关于《问询函》相关回复的更新...... 83
问题 1...... 83

问题 2...... 127
问题 3...... 130

释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长安马自达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 50%股权

长安福特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 50%股权

渝富集团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深蓝汽车的少数股东

招银投资 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深蓝汽车的少数股东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发行对象中国长安汽车与发行人 2026 年 3 月签订的《关于向特定
充协议》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157 号)、《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
《审计报告》 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四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913 号)、《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五年度》(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689 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重庆长安汽车
《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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