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 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4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18,564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0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注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9,912,924,112 股 减 少 至
9,912,905,548 股。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 制性股票的议 案》 。详 细内容见 2026 年 3 月 3 日披露在巨 潮资 讯网
(ww w. c n in f o . c o m. c 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办
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16 日,公司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52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6.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24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619.5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 5 日。
9.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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