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首家总部落户重庆的一级央企正式挂牌运营。
当天,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00625)发布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今年2月筹划重组事项
公告显示,2025年2月9日,公司接到兵器装备集团通知,兵器装备集团正在与其他国资央企集团筹划重组事项。
2025年6月4日,公司接到兵器装备集团通知,兵器装备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为一家独立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按程序将分立后的兵器装备集团股权作为出资注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接到相关通知,兵器装备集团分立为兵器装备集团(存续公司)和中国长安汽车(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5年7月27日,兵器装备集团与中国长安汽车签订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以下简称“分立协议”)。根据分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的长安汽车14.23%股份、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辰致集团)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本次分立不涉及价款支付。
本次权益变动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10,747,1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并通过辰致集团、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富通”)、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524,474,7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46%),合计持有公司3,935,221,8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长安汽车直接持有公司1,410,747,1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并通过辰致集团、中汇富通间接持有公司2,063,588,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合计持有公司3,474,336,1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4%),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新央企经营范围增加新型科技产业等内容
公告显示,分立后,兵器装备集团注册资本:1,656,495.212732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宪平,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分立后新设公司中国长安汽车,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朱华荣,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二手车经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央企支持长安汽车加快做强做优做大
长安汽车公告显示,为明确分立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2025年7月27日,中国长安汽车、兵器装备集团签订了分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的注册资本为3,656,495.212732万元。
分立后,兵器装备集团的注册资本从3,656,495.212732万元,调整为1,656,495.212732万元;中国长安汽车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
兵器装备集团的资产、股权分配按照《重组通知》确定的范围执行。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的长安汽车14.23%股份(1,410,747,155股股份)、辰致集团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本次分立不涉及价款支付。
债务分割条款兵器装备集团、中国长安汽车对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的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和债权人已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国长安汽车成立后,双方应当及时办理本次分立相关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的交接、转移、变更登记或备案等手续。
中国长安汽车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其目标是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世界一流汽车集团,本次分立有利于更好支持长安汽车加快做强做优做大,打造参与国际竞争的领军企业,进入世界新能源汽车第一梯队。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长安汽车,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游新闻记者刘勇实习生赵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