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23:03:20 股吧网页版
长安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7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补充通知及文件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其中委托出席 1 人 ,董 事长朱华荣
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赵非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 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赵非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董 事会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简历如下:

王辉先生,公司执行副总裁、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1 年出生,湖北人,工程师,工学学士,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长安汽车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书记 ,长安汽车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 、东 南亚事业部总经理 ,江 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200,090 股。

王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朱华荣先生、董事张德勇先生因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 w . c n i n f o. c o m .c n )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3.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机器人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 、赵 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长安天枢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机器人公司 ”,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由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 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重 庆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长安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4.5 亿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25 亿元人民币,持股 50%;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安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0.45 亿元人民币,持股 10%。

长安机器人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十五五 ”规划和长安汽车战略转型发展方向,其定位为公司机器人产业战略承载体,以智能人形机器人技术为牵引,发展多机器人产业板块,旨在打造标志性“具身智能”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成为世界一流的机器人产品与服务提供者,实 现 汽车与机器人产业的双向赋能,推动汽车产业升级。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重庆长安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