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震宇)
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震宇,1976 年生,工学硕士。现任上海它石智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9
月起担任长安汽车独立董事。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具身智能及机器人、智能驾驶方面的研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
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17 次,其中现场出席 1 次,以视频等电子通信方式参加 14 次,委托出
席 2 次,不存在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也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都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均投出同意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6 次,实际
参加 6 次。
2025 年,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实际参加 4 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重点关注了审计策略及重点审计事项中海外审计以及重点子公司的审计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持续审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可靠性。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工作讨论,并通过邮件往来、审阅公司经营简报、对公司重大投资定期跟踪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经济运行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例如,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了证监会、深交所围绕落实新“国九条”、新公司法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提升。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目前仅在长安汽车一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开展公司及分子公司实地调研、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资源和信息支持,确保本人能够高效、有效地开展工作。
1.提升治理透明度,确保信息畅通。公司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定期向本人报送经营简报、市值信息周报、董事会工作情况表、财务报表等关键材料,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要活动及市场动态等。同时,公司畅通了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
2.精心组织会议,提供便利条件。公司用心筹备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情况说明、议案及相关分析报告等,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为本人参加会议和履行职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公司积极配合,保障职权行使。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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