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审慎、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腾文,女,1970 年 10 月生,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学博士、
副教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行业分析研究所所长、四川省商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主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监事。2022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
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谨慎行使独立董事表决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合规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通过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作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保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对董事会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的作用。尤其是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多次交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审慎、独立的专业判断,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
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内容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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