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1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等相 关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5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1,434.85 万元,资产减
值损失 1,945.34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380.19 万元;减少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3.29 万元,不影响公司
营业收入。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审慎评估其预期损失率,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0.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 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 1 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 0.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对应收款项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
在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 5 年以上
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0.2%计提。对合同资产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 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按其余额的 0.2%计提减值准备。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前 3 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5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1,434.85 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 1,945.34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380.19 万元;
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3.29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出具了《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 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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