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议案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伟乐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协议书》。该协议签署后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议案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签署后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起生效。该协议书生效后,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事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考虑到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
续督导协议书,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公司拟将《关于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提交汇报。
(四)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公司为更好的开展业务,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原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变更为: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
2、公司章程拟修改情况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多功能设备、广播电视系统产品、多媒体系统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广播电视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次经营范围变更,是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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