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7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或“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公司控股股东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
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2.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收
到攀钢集团《关于增持钒钛股份 A 股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攀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钒
钛股份 A 股流通股份 19,451,20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增
持金额合计(不含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50,194,929.65 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攀钢集团直接持有钒钛股份股票 2,533,068,341 股,占钒钛股份总股本
的 27.25% , 攀 钢 集 团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钒 钛 股 份 股 票
3,596,576,2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9%。
攀钢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钒钛股份未来发展信心以及对钒钛股份价值的认可,为维护钒钛股份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 5,000 万元—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攀钢集团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钒钛股份 A 股股份 19,451,201股,占钒钛股份总股本的 0.21%,增持金额 50,194,929.6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攀钢集团直接持有钒钛股份股票2,552,519,542 股,占钒钛股份目前总股本的 27.47%,攀钢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合计持有钒钛股份股票 3,616,027,435 股,占钒钛股份目前总股本的 38.92%。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金额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五、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钒钛股份A股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二)四川卓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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