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房红)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开始担任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房红,1970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攀枝
花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拥有英国银行家协会颁发的信用证专家证书(CDCS)、全国工商企业人员出国英语水平(BFT)高级证书。兼职任攀枝花市会计学会理事,九三学社攀枝花市委委员,九三学社攀枝花学院支社副主委。历任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投票情况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房红 3 1 2 同意所有 0 0 否 1
议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 董事成员构成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议议案数 投票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邓博夫、朱波、房红 3 3 同意所有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杜义飞、邓博夫、房红 1 1 同意所有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履职期间认真审核了提交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部分议案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听取了经营层及相关部门的专项汇报、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且有效的沟通。报告期内,对公司上述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本人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仔细审阅董事会议案材料,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发表意见。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席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作,重点关注公司合规治理、信息披露合规性、重大合同履行等事项。在审计过程中,就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关联交易合规性等问题与审计机构交换意见,督促公司完善相关制度流程,确保审计工作全面覆盖法律合规风险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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