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9:47:41 股吧网页版
钒钛股份:关于变更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6-2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用于转投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原募投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梳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进行变更及注销,并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根据转投项目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93,009,118 股,发行价格 3.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9,999,998.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78,834.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521,163.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3CQAA2B0302 号《验资报 告》审验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改 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安排,公司及所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 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和注销。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银行账号: 514514010013000073502),用于转投项目“攀枝花钒制品分公司氧化 钒球磨焙烧系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并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2.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项 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马王坪 支行,银行账号:31101201040011522),用于转投项目“重庆钛业钛 液结晶改造项目”,并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二)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由于“攀钢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还需支
付项目尾款,该专户将继续使用。待项目尾款支付完成后,公司将对 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除(一)、(二)所列示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及 现金管理账户待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拟对账户进行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四)变更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下表: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原用途 募集资金 变更类型 3 月末余额
主体 现用途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钒电池电解液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 510501627159 化制备及应用研发 拟注销 5,109.98
攀枝花东区支 00000276 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