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91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铜陵有色金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取消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
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公司经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字 公 司 经 安 徽 省 体 改 委 皖 体 改 函 字
2 [1992]024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1992]024 号文批准,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公司业已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照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489736421。
《公司法》进行了重新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
新登记手续。
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79,292.0401 万元。 1,340,947.151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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