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6-01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
日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增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务公司”)事项取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皖金复〔2016〕206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同意有色财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事项。2025年12月17日,有色财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有色财务公司51%股权,自2025年12月31日开始,有色财务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合并前后均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有色财务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5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
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三、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本公司相应对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 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追溯调整前金额 同一控制下企业 追溯调整后金额
合并追溯调整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91,370,118.92 -2,396,561,043.65 4,494,809,075.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1,148,150.66 651,148,150.66
衍生金融资产 265,088,326.48 265,088,326.48
应收票据 1,358,082,732.58 1,358,082,732.58
应收账款 2,498,751,213.76 2,498,751,213.76
应收款项融资 842,338,011.84 367,435,542.14 1,209,773,553.98
预付款项 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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