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
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7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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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75 号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贵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核查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以使非经常性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报告过程。
本资料仅用于出具报告
此文件仅用于出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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