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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6 15:32:40 股吧网页版
英力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权力规范运行、反腐倡廉,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运行部。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运行部(以下统称各
单位),以及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以下统称审计对象),应当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对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以及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的领导。坚持公司党委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体系。

(二)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独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三)客观求实。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
求,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作出内部审计结论和处理。

(四)推动发展。改革创新审计工作理念和方法,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及时反映,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深化发展改革。

(五)上级统领。统筹系统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和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加大“上审下”力度,统筹调配内部审计资源,推进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效能。

第五条 公司应当保障其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
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
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由公司党委研究决
定。

公司成立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组、宁夏电力公司党委、公司党委的工作安排,统一领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决策事项权责清单,加强
对内部审计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要点、重要审计报告、上级单位或机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其中重要审计报告指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起上级单位或机关调查,或引发重大负面报道、或遭受重大法律制裁,重大决策程序不规范,重要业务制度缺乏或制度体系失效,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问题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内部审计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等事项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设置
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党委、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建立
总审计师制度。建立与其他部门差异化的内部审计考核体系,被审计单位或同级管理部门不参与对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绩效测评。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对以下事项履行内部
审计监督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三)财务收支情况。

(四)建设项目管理及结算、决算情况。

(五)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情况、重大风险防控情况。

(六)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包括管理效益情况、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管理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与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情况等。

(七)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九)办理本公司交办的其他审计监督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重点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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