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046,021 股,发行价格为 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3,755,617.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79,483,919.6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出
具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2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净额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
1 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 87,250.59 25,000.00 25,000.00
程项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
2 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 12,835.20 10,000.00 10,000.00
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 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 15,327.13 15,000.00 12,948.39
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135,412.92 70,000.00 67,948.3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41,413.9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9,935.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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