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恩慧,女,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副高职称。1995 年至 1997 年在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 年至 2015 年担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6 年 5 月入伙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为高级股权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及投融资部主任。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0 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6 次,出席通讯会议 4 次,本人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与
公司管理层、项目规划部门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就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投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8 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8 次。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7 次,分别就增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提名、调整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其工作履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6 次,未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重点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机构、外聘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定期报告编制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5 年公司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策略等的报告,就 2025 年度融资计划、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会计政策变更、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2024 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2025 年度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025 年度半年度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等进行了事前审核,提出了完善建议。
作为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就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修订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ESG 管理工作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四)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 6 次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8 次现场出席公司股
东会,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调研的方式,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及时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参与公司项目规划、法治建设等专题会议,就公司项目建设及发展合规性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年度累计现场履职 16 天。
公司管理层、支持配合部门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期间主动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充分筹备沟通渠道及资料,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及规范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事项主要包括: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 日、3 月 28 日、8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 2025 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 2025 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