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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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VOCIntelligentTechnologyCompany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2308)
持续关连交易
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风水隆订立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期限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据此,本公司委任风水隆就该物业向实际使用者提供若干物业管理服务。
风水隆为陈先生的配偶王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根据第14A.12(1)(c)条,风水隆为陈先生的联系人,因此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有见及此,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经参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应付风水隆的最高年度服务费总额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仅须遵守公告、年度审核及申报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风水隆订立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期限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订约方: (i)本公司;及
(ii)本公司关连人士风水隆。
期限: 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服务范围: 风水隆将向实际使用者提供多种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
(i)公共服务:公用地方、公众设施及设备维修及维护服
务;清洁及园艺服务、保安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及
(ii)私人服务:逐案计算的私人地方、设施及设备维修及维
护服务以及其他客户支援服务。
定价政策及内部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风水隆收取的服务费将根据现
监控: 行市场费率及参考风水隆于日常业务过程就提供类似物业管
理服务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厘定,且:
(i)风水隆收取的服务费将主要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经公平商
业磋商厘定;
(ii)风水隆收取的服务费将与其就提供类似物业管理服务向
独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相若或不高于有关服务费;
(iii)本公司将不时就类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市场研究。
基于服务费将公平合理厘定,倘有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
按更有利本公司的条款提供类似服务,本公司有权遵循
上述定价政策,与风水隆重新商讨将予收取的服务费;
及
(iv)本公司有权就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服务费定价及年
度上限进行年度检讨。
年度上限: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应付风水隆的最高年度总
金额分别不得超过以下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九年 二零二零年 二零二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服务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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