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荣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张荣武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大学会计学三级教授、广州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兼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会审计委员会外部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数据资产分会理事,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证监局广东资本市场专家,广东上市公司协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财政厅综合性专家库专家,广东省会计学会高端会计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州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深圳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深圳市金融科技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历任湖南大学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系主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兰海电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起兼任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担任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勤勉履职,主动加强与公司高管团队及下属单位的沟通,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次数
董事会
7 7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对提交 2025 年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 6 6 0 0
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1)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五年规划(2026-2030 年)的议案》等共 25 项议案。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积极督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专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