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9:19:22 股吧网页版
风华高科: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崔成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崔成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崔成强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成强,化学博士,俄罗斯工程院院士,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兼任广东佛智芯微电子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安捷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金柏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新加坡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兼组长,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研究员。

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起兼任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担任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勤勉履职,主动加强与公司高管团队及下属单位的沟通,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次数

董事会

7 7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对提交 2025 年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单独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组织下,公司认真总结“十四五”规划执行情
况,积极谋划“十五五”战略规划,通过系统分析发展环境与竞争态势,明确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以科学路径引领高质量发展。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共 2 项议案。本人作为委员,对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确定。对公司聘请财务负责人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3 项议案。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2025 年度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属正常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聚焦主业,关
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未发现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