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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9:19:22 股吧网页版
风华高科: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6-0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报告期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情况

(一)实施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主要内容

1.公司报告期未开展新增二级市场证券投资业务。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22,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 4 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未持有其他股票、债券和证券衍生品,报告期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一是直接持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199.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4.99% 。二是间接持有澳大利亚上市公司—霍索恩公司(Hawthorn Resources.Ltd,股票简称:HAW)股份,间接持有股份数约为 2,759.69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8.59%。三是直接持有台湾地区上柜公司光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3.63 万股,持股比例为 40%。四是直接持有新三板公司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825,658股,持股比例为 4.99%。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行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公司以自有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在授权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说明。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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