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国府嘉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725 万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62 万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780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3 家、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 1 家、农、林、牧、渔业 1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家、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国府嘉盈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国府嘉盈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
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国府嘉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384 号)、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5 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国府嘉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 年 2 月 9日,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与确定年报工作安排。
(三)2026 年 3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通过线上会议方式沟通审
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
(四)2026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国府嘉盈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府嘉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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