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5 号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万方城
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万方发展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万方发展董事会的责任。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9)所述,万方发展下属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实现收入 1.54 亿,主要为玉米贸易收入。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执行客户访谈等程序,无法确认玉米贸易收入中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承担主要责任还是代理责任,无法判断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收入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相应地,我们无判断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贸易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万方发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万方发展内部控制审计(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5 号)报告签字盖
章页]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