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孟庆春,男,大学本科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北京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师;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圣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至今任天津颐安税
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5 年 2 月 6 日至今担任万方发展独
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
独立董事姓 席情况
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会
孟庆春 6 6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任职
后的全部 6 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投票是否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参会 存在反对
号 情况 或弃权情
况
2025 年第一 2025年1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 次独立董事 月 29 日 的议案》 参会 否
专门会议
《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 2025 年第一 2025 年 4 报告的议案》 参会 否
次会议 月 28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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