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25:05 股吧网页版
仁和药业: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50 万股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 15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即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锁定期届满,2027 年 6 月 26 日存续期届满。持有人的标
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 个月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
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解锁
份额

第一归属期 A、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5.00%(含 5.00%) 50%
B、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0.00%(含 10.00%)

A、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0.00%(含 10.00%)

B、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不低于 15.00%(含 15.00%)

第二归属期 C、2024 年至 2025 年平均营业收入相比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 50%
低于 7.5%(含 7.5%)或 2024 年至 2025 年平均净利润相比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12.5%(含 12.5%)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569 号),公司两年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无法实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两个归属期的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