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10-02-03 14:05:00 股吧网页版
抗跌,但涨的慢

公告日期:2022-04-29


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72281 证券简称:迈光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
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广州迈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1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使用权资产 - - 3,751,229.94 3,751,229.94 3,751,229.94

租赁负债 - - 2,823,043.92 2,823,043.92 2,823,04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动负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