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4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指导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 前 三 季 度 ,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461,336,806.54元。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85,138,741元。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 前 三 季 度 ,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461,336,806.54元,净利润率稳中有升,盈利能力稳健,现金流充裕,为实施中期分红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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