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下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170,277,482.00 元(含税)。
2.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5,585,138,741 元(含税),截止目前已实施完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6,755,416,223.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77%。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向股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 13,142,225,877.48 元、16,755,416,223 元和16,755,416,223 元,占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5.29%、52.06%和 57.77%;加上最近三年回购注销金额 1,240,340,490.12 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47,893,398,813.60 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9.28%。
一、审议程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25,918,580,296.9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5,006,200,670.48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
益 结转 留 存 收 益 358,374,056.26 元, 扣除 2025 年度 内实 际派 发的 现金股 利
22,340,554,964.0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88,942,600,059.64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 2025 年未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85,138,741 股(总股本 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16,26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1,170,277,482.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
5,585,138,7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5,585,138,741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11,170,277,482.00 元(含税),加上已实施完毕的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将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6,755,416,223.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77%。
(3)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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