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1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鹏先生、李冰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高鹏先生、李冰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高鹏先生、李冰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电子邮箱:gree0651@cn.gree.com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高鹏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1 年 3 月加入格力电器,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部长助理,历任格力电工(马鞍山)有限公司、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截至公告日,高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1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冰娜女士: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 年 9 月加入格力电器,现任证券法务部证券业务科主管。
截至公告日,李冰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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