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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7-03 23:34:32 股吧网页版
IBM是何许人也?

公告日期:2019-07-31

入、购买或认购邀请或要约
如阁下对本公告及通知的内容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务请咨询阁下的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之所有嘉实MSCI中国A 50指数ETF的基金单位,阁下应立即将本公告及通知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重要提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对本公告及通知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告及通知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对本公告及通知截至刊发之日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及通知截至刊发之日并无遗漏其他事实,以致当中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分。
证监会认可不等于对信托(定义见下文)及终止子基金(定义见下文)作出推介或认许,亦并非对信托及终止子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更不代表信托及终止子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或认许信托及终止子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

嘉实基金(香港)ETF系列(「信托」)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4条获认可的香港伞子单位信托)

嘉实MSCI中国A 50指数ETF

(人民币柜台股份代号:83136)

(港元柜台股份代号:03136)

(「终止子基金」)

有关建议停止交易、终止、自愿撤销认可资格及除牌及豁免严格遵守守则若干条
文之公告及通知

本公告及通知内未有界定的词语,具有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之章程(「章程」)赋予该等词语的涵义。
重要提示:极力建议投资者考虑本公告及通知的内容。本公告及通知乃重要文件,务须阁下 即时垂注。其内容有关嘉实MSCI中国A 50指数ETF(「终止子基金」)的建议停止交易、建 议终止、建议撤销认可资格及建议除牌以及自2019年7月2日(「停止交易日」)起至撤销认 可资格日(「撤销认可资格日」)期间豁免严格遵守守则若干条文的事宜。务请投资者特别 垂注:

 基金经理经考虑相关因素,当中特别包括终止子基金相对较小的资产净值(「资产净
值」)(有关因素详情见下文第1节)后,已透过基金经理于2019年5月20日的董事会
决议,决定根据信托契据第35.7(A)条规定行使其权力终止终止子基金,并自终止日
(定义见下文)起生效。基金经理已向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受托
人」)发出书面通知,知会受托人其根据信托契据第35.7(A)条规定建议终止终止子基

金,而受托人并无反对此建议;

 基金经理将继续维持终止子基金的经常性开支上限在每年0.60%,直至终止日为止。
紧随本公告及通知刊发后,相等于终止子基金截至2019年5月29日的资产净值0.60%
的金额(「拨备」)(约人民币21,512.34元)将予留存。此拨备乃用作支付于紧随本
公告及通知刊发后起直至并包括终止日止期间,受托人及基金经理就或因持续维持信
托及终止子基金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未来费用、开支、支出、申索及要求(包括但不限
于任何维持监管合规的费用及应付终止子基金任何服务提供者(包括受托人)的收
费,但不包括交易费用及有关变现终止子基金资产的任何税项)(统称「未来费
用」)。

 由于紧随本公告及通知刊发后留存拨备,终止子基金的资产净值及每基金单位资产净
值将于2019年5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买卖前减少,详情载列如下:

留存拨备前 留存拨备后

资产净值 每基金单位资 资产净值 每基金单位
产净值 资产净值

人民币7,478,100.02元 人民币 14.96 人民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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