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 年 六 月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承诺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全文。
目 录
声 明......2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6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6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6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8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8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8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9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9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9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0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1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实施情况报告书 指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报告书》
重组报告书 指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
泰达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52.SZ),曾
用名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泰达控股 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标的公司、泰达能源 指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泰达股份控股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泰达能源 5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2,850 万元)
泰达供应链、交易对方 指 天津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扬州万运 指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泰达股份全资子公司,2025 年 11 月
将持有的 100%股权转让给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中审亚太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评估师、中评正信 指 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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