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6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
2.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5.89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42,275股至11,884,550股,占总股本1,475,573,852股的比例约为0.40%-0.81%。
6. 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7. 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后续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况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 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 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5.89 元/股,且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3,500 万元至 7,000 万元;
4. 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5.89 元/股测算,本次拟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942,275 股至 11,884,550 股,占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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