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泰达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86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优化债务期限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公司关联方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拟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

(二)关联关系

渤海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渤海国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手续费或其他对价,属
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 61 号银都大厦-5 层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申建国

5. 注册资本:1,186,159.969695 万元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737497530

7.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8.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51% 100%

天津泰达投资控 天津泰达实业集团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

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国资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和主要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

渤海国资成立于 2008 年 5 月,由天津市国资委批准并出资组建。2012 年,
天津市国资委将渤海国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控股”),2020 年,天津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津联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渤海国资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

截至 2025 年 3 月底,渤海国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18.62 亿元,直接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涵盖食品、医药生产及流通和公共事业等。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