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天津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磋商以及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公司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需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4、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5、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及其
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6、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
据此,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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