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46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2. 议案 3.00 至议案 2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同时议案 3.00 至议案 22.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 : 2026-31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4)。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函》,为了推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泰达控股提议公司将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转让天
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共计 20 项相关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7,275,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99%,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2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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